徐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东、西出入口制作安装自动门和幕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二)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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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东、西出入口制作安装自动门和幕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二)
(招标编号:JSZR-JS-20250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东、西出入口制作安装自动门和幕墙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250071万元, 招标人为徐州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包含制作安装自动门和幕墙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徐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东、西出入口制作安装自动门和幕墙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徐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东、西出入口制作安装自动门和幕墙工程: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4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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