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灌云县互花米草治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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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23-JSZC-C2025-0048
项目名称: 2025年度灌云县互花米草治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次除治的互花米草主要分布在善后河洋桥农场段、埒子口、灌西盐场辖区等海水流通的河道两侧及养殖塘区域, 面积预估约 1000亩,此面积为实施药剂除治最少面积,超出部分据实结算施工经费。 成交供应商 根据除治区互花米草分布特征及地形地貌条件,采用药剂为主的除治方式进行治理。 2025年 完成灌云县全部新增互花米草除治工作, 2026年、2027年 对残存和新生草体连续除杀,除杀率必须在 96%以上,并持续保持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 内容 详见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其中治理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管护期:2年(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 〔 2022〕 45 号),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3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