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2025年2批次每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辽宁
太和区2025年“2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太和区2025年“2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 线上 获取 采购文件, 并于 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5-210711-00315
项目名称: 太和区2025年“2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 (元) : 314,400.00
最高限价 (元) : 314,400.00
采购需 求: 太和区2025年“2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进行 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 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20日之前(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 )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2 ) 截至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载入行贿判决的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 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 ( 辽财采函〔 2020〕198 号 ) 。
四、获取 磋商文件
时间 : 202 5 年0 6 月 19 日 17 时 0 0分至 202 5 年 06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 59秒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线上获取
方式: 线上
售价: 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 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文件、解密及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 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 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同时发布磋商公告 。 供应商 应 随时关注 网上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 ,如因 自身未及时知悉更正 公告 相关内容而产生 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 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太和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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