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疾病控制中心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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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50620250600036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6-2025-00420
3、项目名称: 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73.903604 (万元)
6、最高限价: 73.903604 (万元)
7、采购需求:
对原发热门诊楼进行改造,拟改造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改造建筑面积约531.9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原内部隔墙,按规范要求高标准完成建筑、强弱电、暖通和排风、给排水和消防等设计。设置预检登记室、候诊室、接种室、留观室、抢救室、收费室、医疗废物暂存室、资料保管查询室和疫苗存储室等,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构建接种门诊全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等。
8、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单位,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共5人。以上人员在本项目上不得相互之间兼任职务(不得重复计算人数),拟派现场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上述人员在供应商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任一月由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分公司缴纳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