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州分公司2025年防灭火监控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四川
-阿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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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州分公司2025年防灭火监控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州分公司2025年防灭火监控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03-08-04D-2025-D-D10274C0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29套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及服务,29套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不含税单价:50000元/套;29项林火视频监控服务不含税单价:41000元/项。
1.6项目规模:预估不含税金额263.9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货物13%、服务6%),预估含税金额289.884万元。
1.7采购内容: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服务内容等具体详见下表: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估不含税单价 | 预估不含税金 | 增值税 | 预估合税金 |
| 林火视频监 控系统设备 | 29套 | 50000 | 1450000 | 13% | 1638500 | |
| 林火视频监 控系统服务 | 29项 | 41000 | 1189000 | 6% | 1260340 | |
| 合计: | 2639000 | 2898840 | ||||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设备:50000元、林火视频监控系统服务:41000元),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不含税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采购29套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及服务,本次比选的采购内容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预估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时止。
2.3设备到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以供应商实际承诺时间为准)
2.4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售后服务年限为3年。
2.5到货/服务地点:四川省阿坝州,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7搭建周期:自订单下达后50日内达到验收标准。(以供应商实际承诺时间为准)
2.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注:审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供应商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2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含税业绩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
(1)类似项目业绩范围:信息化设备销售类或信息化系统服务类类似业绩;
(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供应商的业绩: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4、人员要求:
(1)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专科学历及以上,具有3年及以上信息化设备销售类或信息化系统服务类类似工作经验;(2)专职人员2名:具有2年及以上信息化设备销售类或信息化系统服务类类似工作经验;(3)维护技术人员1名:具有2年及以上信息化设备销售类或信息化系统服务类类似工作经验,须同时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其下属政机构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处作业)。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或2024年1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且对应人员不纳入评审。②学历证明资料: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扫描件或学信网截图,原件备查。③从业经验证明材料:须提供工作简历表,认定简历表中填写的工作年限(毕业时间年限小于简历表中填写的工作年限,则简历表中填写的工作年限不予认可,工作年限以提供的最高学历证明材料的毕业时间起开始计算)。④须提供技术服务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⑤本项目所要求的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人员:a.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人员;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人员均认可;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人员均不予认可;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2020年1月1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
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1月1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信息化设备销售类或信息化系统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供应商在平台递交的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审查应答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注:审查相关的承诺。
3.7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代理商响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本项目核心设备为:林火视频监控摄像头)的授权函。函中须明确核心设备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
(2)若为制造商响应:审查制造商承诺函;
(3)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则响应均无效。
(4)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了多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响应,则响应均无效。
3.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审查应答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
A.如分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应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应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应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规范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3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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