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托辊零星采购(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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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6-005734
二、采购单名称: 下托辊零星采购(第二次)
三、采购单位: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货物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6-23 09:00
八、交货时间: 2025-06-30
九、备注: 1、专用配件采购,保证与原厂设备能完全配套使用并提供相应售后服务,专用配件如需指导安装、运行调试,则由该配件供应商完成,中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有效期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2、常用消耗性材料挂网时未明确要求则以国标标准验收,供货时发现为非标物资的一律退货;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后,供应商不得随意放弃; 3、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付款比例、质保期、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物资不允许通过快递的方式寄送,供应商需随物资到甲方指定地点,出具相关产品资料与使用部门、技术主管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1 | 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 下托辊 | 13% | 型号: 159*900;轴承:哈瓦洛 307;壁厚:5MM; | 个 | 250 | 机运队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资质要求:应答人需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所投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3.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项托辊的销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每个合同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4. 应答人需满足符合性审查标准表中所有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5. 本次谈判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7.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
8. 应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谈判期间尚未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