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输气分公司利辛等五个站防爆电气设备隐患治理项目-非招标公告
安徽
-合肥市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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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08时 25分 06秒
一、概述
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辖站场开展防爆电气检测,发现部分设备安装不规范、引入装置不规范、 设备使用不合格等问题。2025年需对不合规、功能失效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更换,以整 站为单位,对太和站、利辛站、刘巷子站、合肥站、定远站五个站防爆电气设备隐患问题 进行专项的整改,以满足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定期检查要求。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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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合肥输气分公司利辛等五个站防爆电气设备隐患治理项目 | 合肥输气分公司利辛等五个站防爆电气设备隐患治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合肥输气分公司所辖太和站、利辛站、刘巷子站、合肥站、定远站所涉及的检测、日常维护及电气春秋检发现的不合格防爆电气装置(防爆配电箱、防爆接线箱、防爆绕性管等)及其附件(防爆隔离密封盒、防爆格兰头、电缆等)进行综合治理施工,对不合格防爆电气装置、设备及其附件进行拆除更换。在装置、设备及其附件投入运行之前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时,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初始检查并出具报告等全部工作内容。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 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承包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包商应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