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无人机智能科创实训基地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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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无人机智能科创实训基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3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无人机智能科创实训基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无人机智能科创实训基地: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4年12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4年12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见后附件)。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特定资格条件:无。
3.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6 17:00附件下载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无人机智能科创实训基地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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