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吉安)有限公司社会实践楼与主厂房新增连廊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西
-吉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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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吉安)有限公司社会实践楼与主厂房新增连廊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06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环保能源(吉安)有限公司社会实践楼与主厂房新增连廊工程,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吉安)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光大环保能源(吉安)有限公司社会实践楼与主厂房新增连廊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塘路389 号
2.2 建设规模:光大环保能源(吉安)有限公司日处理生活垃圾 1200 吨。
2.3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 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7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09 月27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开展吉安能源主厂房和社会实践楼新增连廊施工,包含结构、建筑、室内外精装修、电气、防雷接地、消防、照明等施工以及因建设连廊需改造和新铺设和架设约400 米各类生产生活管道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 边界条件:
施工厂区内水电设施齐全、进场道路完备、无临建场地,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5)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5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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