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客运段社会化用车租车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东
-广州市
一、采购人: 广州客运段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客运段社会化用车租车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业务基本情况
1.采购条件:
本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客运段会化用车租车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 ,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2. 项目概况:
对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客运段社会化用车租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主要服务内容:
包件 | 线路 | 车型座位 /车辆数量 | 期限 | 预计每日行程 | 开行天数 /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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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佛山西站 -佛山西行车公寓或佛山西整备车间 | 9座/1辆 | 1+2年 | 每日开行 29趟往返 | 按实际开行天数 /趟数 |
2 | 广州南站 -广州南2号地块 | 15座/1辆 | 每日开行 37趟往返 | ||
3 | 深圳站 -深圳东站或笋岗客技站 | 48座/1辆 | 每日开行 3趟往返 | ||
备注:按实际开行往返趟数计算费用。 |
3.服务期限: 合同采取 “1+2”的模式,(即中标人在第一个自然年合同期内能较好的履行合同,无违约行为,且基本服务条件没有发生变化,期满后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新批复预算续签1年,至多续签2次)。
4.投标价: 供应商可以选择投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投标,最高限价为单价(元) /趟(往返含税)价格(见上表),合同结算最终金额以租车服务实际需要工作量清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广州局集团公司社会化保障用车合格供应商库内、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的自有车辆,车辆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使用性质应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备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
3.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少于100 万,承运人险或座位险每个不少于40万。
4.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5.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6.与采购人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商业上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7.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制定的采购规则,制定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
8.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25年 6月20日12时 至 2025年 6月27日12时 。
2.报名方式:在广州局集团公司社会化保障用车合格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需线下报名,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不作为采购评审的依据),报名成功后可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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