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需解锁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SCG2025000065 二、项目名称: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折扣率 |
|---|---|---|
| B | 深圳市飞润达实业有限公司 | 0.95 |
| B | 深圳市金谷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 0.96 |
| B | 广东盘厢硒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0.75 |
| B | 深圳明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0.98 |
| B | 需解锁 | 0.95 |
注:深圳市金谷行农产品有限公司 已为A包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其B包投标无效。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折扣率 |
|---|---|---|
| B | 需解锁 | 0.95 |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沙坣社区陈屋村九巷3-2号 中标(成交)折扣率:0.95 六、主要标的信息
| 采购计划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范围包括蔬菜瓜果类、鲜肉蛋类、禽类、水产类、熟食类、腌制品、干货、杂货、调配料、冻品、水果、粮油、副食等,具体内容以每天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 1.预包装产品保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建议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保质期不足一年的,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详见附件 | 本项目服务期限6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需续签,采购人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履约评价,续期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每次续签期限与第一年合同服务期限周期保持一致,最多可续签二次。详见附件 | 1.基本要求:配送产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标准;详见附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正中、石武汉、欧阳钟、贾晓健、王东复、管炜、胡杏莉;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采购文件约定,本项目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63404.3元。 九、公告期限 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2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质疑咨询电话:需解锁。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政府大楼412B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