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临港经济园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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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临港经济园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临港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临港经济园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临港经济园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满足以下A或B条件: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载货电梯)B 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修理(维修)】B级及以上;B.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满足以下A和B条件:
A.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电梯经销授权证明;B.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修理(维修)】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若生产厂家与经销商同时报名,本工程仅接受生产厂家报名(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20 08:30到2025-06-27 17:30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箱报名获取,将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指定邮箱(),无需书面送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4、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费汇款至以下账户:支付宝账号: 用途备注:缴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6、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电子招标文件至各投标单位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4 14:30递交方式:纸质密封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7-04 14:30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三星北街96-5)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江苏临港经济园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4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临港经济园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最高限价:290000.00元。
采购需求:江苏临港经济园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设备进厂,设备进厂后20个日历天完成安装和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须由成交供应商独立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满足以下A或B条件: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载货电梯)B 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修理(维修)】B级及以上;
B.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满足以下A和B条件:
A.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电梯经销授权证明;B.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安装、改造、修理(维修)】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若生产厂家与经销商同时报名,本工程仅接受生产厂家报名(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7 17:30附件下载
江苏临港经济园标准化厂房电梯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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