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数智煤业平台二期物联网设备选型和网络布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84/16-QT-3193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华电数智煤业平台二期物联网设备选型和网络布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煤业集团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华电煤业下属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兴旺煤矿、肖家洼煤矿、石泉煤矿、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福建华电储运。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华电煤业下属小纪汗煤矿、隆德煤矿、不连沟煤矿、万胜煤矿、兴旺煤矿、肖家洼煤矿、石泉煤矿、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福建华电储运等井工煤矿采购水质4参数监测仪、水位监测仪、水温监测仪、流量流速监测仪、烟气监测仪、粉尘监测仪、噪声监测仪、煤矸石量监测仪、气象站、GNSS基站、一体化GNSS监测点、裂缝监测仪、土壤监测仪、高清摄像头、边坡雷达。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180天(可分批供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专用仪器仪表 - 华电数智煤业平台二期物联网设备和网络布局设备采购 (CHDTDZ084/16-QT-319301): 为矿区生态管控系统选取适宜的物联网设备,确保设备能够高效、稳定地运行于复杂多变的矿区环境中。研究内容包括对矿区地形、气候、生产活动等因素的综合分析,以及对不同类型物联网设备(如传感器、摄像头等)的性能、成本、适用性的详细比较。在此基础上,规划出科学合理的网络布局方案,确保数据传输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用仪器仪表-华电数智煤业平台二期物联网设备和网络布局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监测仪及智能采集仪的国内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代理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监测仪及智能采集仪的供货合同业绩(每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