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机关食堂外包人员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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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机关食堂外包人员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ZP202506200044200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高港机关食堂外包人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5.92万元, 招标人为泰州华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约265.9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高港机关食堂外包人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港机关食堂外包人员项目: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服务内容为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医院、小中高校类型的餐饮等服务人员外包案例的(服务期限一年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对应合同甲方付款证明(自拟)或对应合同开具的发票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没有人员描述的,另需提供其他能够体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对应合同委托人印章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6 17:30附件下载
高港机关食堂外包人员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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