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乌鲁木齐海关2025年度除颤仪(AED)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3-063-ZX(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海关2025年度除颤仪(AED)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8.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海关2025年度除颤仪(AED)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45
单位:台
预算金额(元):684000.00
简要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乌鲁木齐海关2025年度除颤仪(AED)配备方案,开展45台除颤仪(AED)设备采购,强化海关应对突发医疗事件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得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承诺函形式,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