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区紫泥镇南书村滨河健康步道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项目概况
受 漳州市龙海区紫泥镇人民政府 委托, 对[350681]GF[TP]2025001、龙海区紫泥镇南书村滨河健康步道提升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龙海区紫泥镇南书村滨河健康步道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81]GF[TP]2025001
项目名称:龙海区紫泥镇南书村滨河健康步道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90,000.00元
采购包1(龙海区紫泥镇南书村滨河健康步道提升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 2,4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50,304.14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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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0213019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龙海区紫泥镇南书村滨河健康步道提升工程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49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按<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