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委托服务项目(三次)二标段招标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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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mgcg202506-037
项目名称:明光市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委托服务项目(三次)二标段
预算金额: 15 万 / 年 ,三年服务费共计 45 万。
最高限价:按每次事故案件中以采购需求中单项价格最高,且每增加一个鉴定项目另加 200 元鉴定服务费为计算基数,投标人实际检测费 = 计算基数(事故案件单项最高价 + 鉴定项目个数 *200 ) * 费率。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 80% 。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招 1 家鉴定单位负责道路交通事故首次检验鉴定服务,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和法医临床鉴定等。具体详见交易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服务期限内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等对中标人进行量化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规定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必须包含:道路交通首次事故痕迹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及法医临床鉴定。
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款信誉要求1 - 6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 、 5 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