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县域供排水厂网一体化提升项目-水厂更新升级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 招标人 | 名称 : 旌德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南街 ( 原地税局 ) | |
| 代理机构 | 名称:需解锁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 |
| 项目名称 | 旌德县县域供排水厂网一体化提升项目 - 水厂更新升级工程 EPC |
| 项目编号 | JDX-GC-GK-2025016 |
| 开标时间 | 2025 年 6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排名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的首字笔画数量进行排序(首字笔画相同,按第 2 字笔画,以此类推)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需解锁(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俞村镇新街北路老林业站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 978 号 2 栋 2 单元 7 层 717 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 :15417013.98 元 | |
| 工期: 150 日历天 | |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 施工负责人:刘妍君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 234242406700 | |
| 设计负责人:徐礼奎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证书编号: CS185000412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 企业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其他: /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鸿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 2868 号悦方中心办公塔楼 2512 室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4 号(自编 A2 栋) 803 房、 804 房、 805 房、 806 房(仅限办公)(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 :15428685.86 元 | |
| 工期: 150 日历天 | |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 施工负责人:周子涵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 234212124609 | |
| 设计负责人:刘敏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证书编号: CS15440100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 企业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其他: /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毅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御龙湾五号楼三单元 406 室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海员路 88 大院 1 号首层( 101-104 )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 :15417784.00 元 | |
| 工期: 150 日历天 | |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 施工负责人:盛万花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 234232311041 | |
| 设计负责人:温海山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证书编号: CS20153300835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 企业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其他: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安徽省旌海建设有限公司因设计负责人未提供相关证书,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 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安徽涵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硕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安徽浩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揽海建筑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根据招标公告第 3.6 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3. 宣城泓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未见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 宣城市宛陵湖建设有限公司因设计负责人未提供身份证,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 徽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证书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效期过期,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 年 6 月 21 日 -2025 年 6 月 24 日 |
| 其 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 需解锁 ,招标代理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