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地方教材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台州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 台州地方教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台州地方教材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台州市地方艺术》(小学低段、小学中段、小学高段)、《台州和合文化》、《大陈岛垦荒精神》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中学小学教科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出版、发行单位应当具有适应教科书出版、发行业务需要的资金、组织机构和人员等条件,并取得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教科书出版、发行资质。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准的浙江省内唯一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编号: <总> 新出发教科书字第005号),并连续多年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获得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项目的总供应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44 号)文件明确指出:各地各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向获得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订购教材、教辅。
二、本次采购清单中《台州市地方艺术》(小学低段、小学中段、小学高段)、《台州和合文化》、《大陈岛垦荒精神》的原创出版社均授权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级子公司在浙江省内独家代理发行。浙江台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201号)是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属地经营原则负责本区域的出版物发行。因此,浙江台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为采购清单所涉品种在台州市区域内的单一供货渠道。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台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址: 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20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20日 至 2025年06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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