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街道垃圾分类收集点除臭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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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街道垃圾分类收集点除臭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NJDX-20250622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苑街道垃圾分类收集点除臭项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苑街道垃圾分类收集点除臭项目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苑街道垃圾分类收集点除臭项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苑街道垃圾分类收集点除臭项目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以下称“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资质,具体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4)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本项目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7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南苑街道垃圾分类收集点除臭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