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侯集实验小学餐厅吊顶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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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市侯集实验小学餐厅吊顶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15万元, 招标人为徐州市侯集实验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徐州市侯集实验小学餐厅吊顶工程,约12.15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徐州市侯集实验小学餐厅吊顶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徐州市侯集实验小学餐厅吊顶工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
③“信用中国(江苏)”;
④“信用中国(徐州)”;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
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7 17:00附件下载
徐州市侯集实验小学餐厅吊顶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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