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石堡镇人民政府黄龙县吉家河村连翘加工基地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T2025ZBH-401B
项目名称:黄龙县吉家河村连翘加工基地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30,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龙县吉家河村连翘加工基地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30,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30,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机械设备 | 货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400.00 | 530,4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吉家河村连翘加工基地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发[2020]15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吉家河村连翘加工基地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谈判时间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谈判时间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截止谈判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4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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