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5-2028年万盛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智能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ZL-南岸)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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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铁塔-2025-2028年万盛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智能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ZL-南岸)比选公告
重庆铁塔-2025-2028年万盛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智能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ZL-南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2025-2028年万盛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智能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ZL-南岸)(项目编号:TC259D0FY)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含税预算金额2694034.52元,不含税预算金额2541542元。(税率按6%测算,如遇小规模纳税人成交,以其实际填报税率及不含税金额计算合同金额。)
| 标包 | 序号 | 子项目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限 | 不含税合计 | 税率 | 含税合计 |
| 标包1 (万东 镇) | 1 | 行车图像采集服务 | 项 | 41 | 24380 | 999580 | 6% | 1059554.8 |
| 2 | 数据处理技术服务 | 项 | 9 | 9000 | 81000 | 6% | 85860 | |
| 3 | IT系统服务(高级) | 项 | 1 | 182800 | 182800 | 6% | 193768 | |
| 4 | 网络传输服务 | 项 | 29 | 1020 | 29580 | 6% | 31354.8 | |
| 标包1合计(元) 1292960 1370537.6 | ||||||||
| 标包2 (万盛 街道) | 1 | 车载图像实时集采服务 | 项 | 41 | 24906 | 1021146 | 6% | 1082414.76 |
| 2 | 数据处理分析技术服务 | 项 | 4 | 8300 | 33200 | 6% | 35192 | |
| 3 | 低代码IT系统服务 | 项 | 3 | 49800 | 149400 | 6% | 158364 | |
| 4 | 网络传输服务 | 项 | 44 | 1019 | 44836 | 6% | 47526.16 | |
| 标包2合计(元) 1248582 | 1323496.92 | |||||||
| 总计(元) | 2541542 | / | 2694034.52 | |||||
注:允许供应商参与2个标包比选,但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标包。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万盛(万东镇、万盛街道)停车智能化服务,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6标包划分:
口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万东镇;标包二:万盛街道,具体详见本公告1.4条。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一家/标包/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口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设置各项不含税单价限价,供应商任一不含税单价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见本公告1.5条。
2.2期限(适用两个标包):(1)交付期:交付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2)服务期: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开始提供全部服务,服务期起算时间由乙方服务筹备工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开始。(3)合同有效期:3年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3服务地点:重庆市万盛区。
2.4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两个标包)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2增值税发票承诺: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增值税发票承诺书。】
3.3类似业绩:供应商具有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划分依据)签订的类似业绩(信息化或系统集成服务类)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提供:①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份合同至少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采购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前。
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②在提供上述合同关键页的基础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包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框架合同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6)在最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
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6)、(7)、(8)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3.5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响应声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6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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