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同基煤业有限公司5112工作面综采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忻州市
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同基煤业有限公司5112工作面综采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JNC139-CGN-250613357)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
一、 采购条件
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同基煤业有限公司5112工作面综采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
2.2采购范围:
5112工作面设备租赁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1 | 液压支架 | 工作阻力 ≥ 7500 KN | 架 | 130 | 包含7架过渡架
2 | 端头支架 | 工作阻力 ≥ 9300 KN | 架 | 1
3 | 前刮板机 | SGZ764/800 | 部 | 1 | 200米
4 | 后刮板机 | SGZ764/800 | 部 | 1 | 200米
5 | 采煤机 | MG300/730-WD | 台 | 1 | MG300/730-WD或以上
2.3服务期限: 自调试完成之日起36个月。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薛家洼乡黄草圪妥村
2.5服务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须 提供 本次租赁液压支架 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所提供的证件均应是有效期内的证件,处于延审的证书视为无效证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05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综采设备租赁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必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