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八十二中学窗户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61JH029
项目名称:兰州市第八十二中学窗户更换项目
预算金额:135.96(万元)
最高限价:135.957148(万元)
采购需求:兰州市第八十二中学位于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589号,本工程对该中学教学楼窗户进行更换。主要内容包括:拆除教学楼原有硬聚氯乙烯钢窗,更换为65系列断桥隔热铝合金低辐射平开窗及配套金刚网纱窗,对窗洞口破损墙面进行修补,外墙做法为耐水腻子2遍+真石漆涂料,内墙做法为刮腻子乳胶漆两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4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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