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寄递类业务邮包险(2025-2027)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寄递类业务邮包险(2025-2027)采购项目(第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寄递类业务邮包险(2025-2027)采购项目(第二次)二、项目编号:CECOM-2025-BD02-0602/szyz-gkzb-z20250601三、招标内容:采购一家合作单位,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即邮包险)方式承接邮件保价、保险需求,涵盖普通货物类、电子产品类、珠宝手表类。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146.5万元/年(含税)。五、服务年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六、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七、中标人数量:选取1名中标人。注:(1)投标人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八、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投标人须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二)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属于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含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保险许可证》(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保险许可证》(原《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七)投标人2024年综合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100%(含)以上(须提供可以证明其存在真实性的材料)。(八)本项目最高限价:146.5万元/年(含税)。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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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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