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更新项目(六)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T-17125057-25354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0-2025-02952
3、项目名称: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更新项目(六)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555.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555.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经颅磁刺激仪15台,最高限价555万元,详见附件或第三章采购需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30个日历日内交货,整体质保不少于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所投产品应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担制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设备不应为试制品,投标人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