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地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整治提升项目-清华附小陈营校区周边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5210200026147-XM001
项目名称:回天地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整治提升项目-清华附小陈营校区周边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50.0231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 号 | 标 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 金 额 (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01 | 回天地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整治提升项目 - 清华附小陈营校区周边整治提升项目 | 350.22 | 1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拆除西侧、北侧及东侧现状混凝土围墙及铁艺栏杆、现状铁皮围挡等;新建非机动车棚、非机动车停车区围栏、休闲坐凳、耐力板雨棚、文化宣传栏、垃圾桶、树池座椅、地面喷漆划线等,拆除及新建透水砖地面、钢筋混凝土墙、学校西大门、幼儿园东大门、幼儿园北大门、消防通道大门、阻车桩、 5m 高围网、配电房铁艺围栏、木围栏、青石路缘石、树池围牙等;拆除恢复地库电动门;移动现状临时建筑;挪移电子屏;绿篱移栽及配套电气工程。 |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工程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_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2.2.1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的采购政策;
2.2.2 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 [2017]2067 号)”的采购政策;
2.2.3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报告中, 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4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1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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