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雄安公司)二〇二五年度第十批集中招标重新招标(三次)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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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雄安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第十批集中招标
重新招标(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NYZC-2025-04-01-685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雄安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宁晋热电2025-2026 年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处置服务项目地点:邢台市宁晋县宁晋盐化工园区纬二路东,国家电投集团宁晋热电有限公司。计划服务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信息 服务费 (元) |
1 | DNYZC-20 25-04-01 -685-02 | 宁晋热电 2025-2026年粉煤 灰、炉渣、石膏销 售、处置服务 | 国家电投集团宁晋热电有限公司年度粉煤灰、炉渣、石膏 的销售、处置,年产粉煤灰约2.65万吨,炉渣3.22万吨, 石膏1.11万吨。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宁晋热电2025-2026 销售、处置服务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 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自有满足国六或新能源(电动)标准的粉罐运输车、 运渣车辆型号、数量、容量及证明文件,符合国家道路运输要求,具有道 年粉煤灰、炉渣、石膏」路运输许可证,与运输单位合作实施的,必须提供双方长期合作协议;投 标人必须提供飞灰存储罐或底渣储存场地的容量、数量及证明文件,所拥 有的中转库容(不低于5000平米)或事故灰场(不低于5万立方米)能满 足项目及环保要求,并具有相应环保手续,与存储单位合作的,必须提供 双方长期合作协议。 (2)投标人为中间商的,需提供与有粉煤灰处置资质的最终处置单位签订的 合作协议,且最终处置单位的处置能力大于招标人的交付量(允许多家处 置单位),需提供最终处置单位的主体资格及技术能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含最终处置单位的营业执照,信誉(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业绩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峻工环境 保护验收文件,排污许可手续证件(如提供的是排污许可证,需提供正本 及副本,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峻工环境 保护验收文件等相关资料必须包含最终处置单位处置、贮存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的规模、能力、种类。 (3)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至少2个单机容 量25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及运输业绩。提供 业绩合同复印件(含首页、技术参数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以 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6月24日至2025-07-01 23:59(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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