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公安局广佛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附件下载
平利县公安局广佛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E6109003546a134pt)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平利县公安局广佛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456.27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平利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505.82平方米,新建单层框架结构业务技术用房1栋,建筑面积210.76平方米;3层框架结构业务技术用房1栋,建筑面积995.59平方米,以及房屋装修、场地硬化、绿化、围墙、大门等附属配套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利县公安局广佛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利县公安局广佛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备注: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应根据陕建发(2024)1058号文件规定,需在有效期内及时换证)。
2.标段名称:平利县公安局广佛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本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信用等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外省进陕施工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
外省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5.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申请人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3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平利县公安局广佛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