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十一批集中招标(21-15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动力分厂一二期三相四线智能电度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西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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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十一批集中招标(21-15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能
源动力分厂一二期三相四线智能电度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5-06-01-786-01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购置20 块三相四线智能电度表,并提供有效的检定证书,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 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电度表购置及检定工作,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
2.2.1 乙方供货20 块三相四线智能电度表,随机包含电度表下部接线盒的铅封50 个,并负责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2.2.2 由乙方委托经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法定电能计量检定机构对20 块三相四线智能电度表进行检定,并出具检定合格的检定证书。具体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3.5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经销商;
4.2 生产制造企业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授权经销商需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及生产企业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明材料;
4.3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 项及以上相似或相同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名盖章页);
4.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6月24日至2025-07-01 23:59(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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