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苏维埃红色医院)医技综合楼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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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苏维埃红色医院)医技综合楼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150320250102号-1
二、项目名称: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苏维埃红色医院)医技综合楼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佛子岭东路新邦医疗 2号楼(1层,3层)
中标金额: 贰佰贰拾万元整 (小写 : 220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血透机; 品牌: 费森尤斯 ; 规格型号: 4008S Version V10 ; 数量: 20台 ; 单价: 110000.00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华军、彭磊、权霞良、李丽、陈艳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 2.82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73.42 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 需解锁。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环城路 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