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秦皇岛公司磨煤机石子煤智能化转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秦皇岛市
正在报名中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秦皇岛公司磨煤机石子煤智能化转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5872,招标人为国电电力秦皇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包含秦皇岛公司等容量替代项目及二期机组石子煤排渣系统改造项目。等容量替代项目新建2×350MW高效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和供热首站,采用供热扩大化的新型低压缸零出力供热机组,供热能力可替代原有机组并缓解秦皇岛市近远期的供热缺口及增长需求,本项目预计2025年10月投产;秦皇岛公司二期2×300MW纯凝机组分别于1995年11月和于1996年8月建成投产发电,2010年机组扩容至320MW,并改为供热机组,供热能力320MW,预计2025年11月改造完毕。
2.1.2招标范围:本采购项目包含秦皇岛公司等容量替代项目2台机组及二期2台机组石子煤排渣系统改造项目,所涉及的磨煤机石子煤智能化转运系统设备采购。4台机组共采购4套磨煤机石子煤智能化转运设备系统,其中包含调度系统2套(每两台机组共用1套)、智能转运叉车(电车)5台、PDA移动操作终端2台、石子煤收集转运渣箱3台等。投标人按本规范书的要求,对本工程系统设备进行提供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安装、调试、试运、培训等技术服务。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交货,交货顺序、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包含室外工作场景4轮无人平衡重叉车(2吨及以上)项目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