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上风电公司广澳海风场2025至2026年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系统信息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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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广东公司海上风电公司广澳海风场2025至2026年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系统信息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6-3-41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上风电公司广澳海风场2025至2026年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系统信息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广澳海风场位于汕头市东部、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距离北侧南澳岛最近距离约18.5km,距离西侧汕头市陆地最近距离约14km。风电场规划用海面积约56km2,总装机容量为594MW,布置54台11.0MW风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开关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10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公里的220kV海底电缆登陆至陆上开关站。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海上风电公司广澳海风场2025至2026年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系统信息技术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广东省
2.5 服 务 期: 投标人完成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系统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并经招标人验收通过后投入运行服务,服务期1年。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需提供风电场水上交通预警服务,满足项目海域运维船机及附近往来船机航行作业安全预警作用;提供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系统平台(包括电子海图数据服务)、全场预警服务、甚高频(VHF)通信服务、数字选择性呼叫(DSC)服务、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服务、雷达系统服务、综合数据处理存储服务以及人工值守等项目;
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系统人工服务包括设置专人24小时轮班值守,必要情况联动海事交管指挥;防范台风提醒;每月统计系统监控数据信息,形成月报报送招标人;负责系统软硬件的定期巡检和保养。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个水上交通安全相关系统建设或维护服务的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