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麓誉府项目一期新风系统供货及安装
广东
-广州市
正在报名中
广州天河麓誉府项目一期新风系统供货及安装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GCFDC-HW-GSEL-GGLY-2025-014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广汕二路以南,旧羊山以北
一、采购条件
本广州天河麓誉府项目一期新风系统供货及安装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同上 ),已由项目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 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5.8万㎡,建筑面积20.59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14万㎡,地下建筑面积5.44万㎡,规划建设 10栋高层和4栋洋房以及配套底商组成,住宅共计1460套。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人为广州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内容与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一标段:一期新风系统供货及安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一标段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需为中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库内合格供应商(工程建设类-新风设备)。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资质要求:响应单位或其授权经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
4.业绩要求:响应人近三年以来(2022 年1月1日以后,以签约日期为准)承担过3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定义:新风系统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指新风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
5.不得为平台内黑名单供应商;
6.不得为中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近一年评价等级 D 级供应商;
7.财务要求:财务状态良好,近三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响应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采购人有权依据响应人近三年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后审的非采购平台注册的响应单位,如在办理正式注册时发现资质、材料等造假的,取消中选资格,没收响应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