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十二道沟镇外南岔村水毁河坝修复工程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本 采购项目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上发布,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RSB[2025]-JL0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063号: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8号)
项目名称: 长白县十二道沟镇外南岔村水毁河坝修复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总金额: 1,350,828.00元
采购计划总金额(最高限价): 1,350,828.00元
磋商项目简介: 本次治理工程主要为河道及挡墙建设 ,工程特征为水毁修复工程。
建设内容: 本工程治理范围为十二道沟河外南岔村段和支流小外南岔河支沟,其中十二道沟河治理段河道中心线长度 386m,支流小南岔河治理段河道中心线长度469m,现有浆砌石护岸维修加固共735m,浆砌石挡墙重建100m,格宾石笼护脚重建总长度310m。 施工范围为工 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所示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十二道沟镇外南岔村。
计划工期: 2025年07月10日—2025年09月30日(83日历天)。
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二、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1.1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企业 具有符合工程管理规定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外企业要求 :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必须为入吉注册人员 。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