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闸北二中心小学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6000250604114907-06248775
项目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闸北二中心小学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
预算编号: 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656596元 ( 国库资金:1656596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闸北二中心小学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656596.00
简要规则描述: 本项目为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闸北二中心小学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地点:原平路56号。修缮面积约235平方米。
合同履约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近三年(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8)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