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装载机采购项目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海南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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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装载机采购项目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6-3-351 )
项目所在地区: 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装载机采购项目招标【重新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 货 地 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东方市滨海南路
2.2 质量标准: 按技术规范书要求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装载机采购项目招标标段包1
2.4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8周内到货。
2.5 招标范围: 购置装载机2台(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提供近十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装载机供货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