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职教园区二期工程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批)3包(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B2025WHCGZ0463- 重 2
项目名称:五河县职教园区二期工程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批) 3 包(三次)
预算金额: 2357 万元(其中 1 包: 468 万元, 2 包: 499 万元, 3 包: 550 万元, 4 包: 840 万元)
最高限价: 2357 万元(其中 1 包: 468 万元, 2 包: 499 万元, 3 包: 550 万元, 4 包: 840 万元)
采购需求:五河县职教园区二期工程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批)教室学生课桌椅、教师办公桌椅、体育设备用品、报告厅、功能室、宿舍设备、食堂设备及装修、空调等其他设备采购。其中 1 包:教室学生课桌椅、讲台、教室后面黑板、教师办公桌椅、计算机教室配套课桌凳、美术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心理咨询室、文件柜、窗帘、阳台晾衣架、医务室设备,照相摄像设备,多功能报告厅、会议室等, 2 包:空调(含柜式与壁挂)、体育设备用品、宿舍饮水机、智能洗衣机等, 3 包:第二食堂餐厨设备、餐桌椅、大屏采购及装修, 4 包:宿舍床。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 若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大型企业,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为 40%( 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 40%)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70%;
(2) 若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3.1 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 投标人或其所投设备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包含下列之一:1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2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3.3 投标人或其所投设备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下列资质之一:
3.3.1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
3.3.2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3.3.3 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包含燃气器具或厨房设备安装、维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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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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