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CZ3227-2025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0-2025-00928
3、项目名称: 宜昌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50 (万元)
6、最高限价: 150 (万元)
7、采购需求:
调查分析宜昌市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问题,制定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价值标准和价值体系,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总体格局,明确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及利用要求,拟定保护传承重点项目,提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保障措施,建立起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宜昌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推动宜昌市文化传承、文旅融合及城乡高质量发展。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成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2供应商(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或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两家。(若为联合体磋商的,须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4 23: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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