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设备制造状态可视化开发项目变更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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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设备制造状态可视化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变更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名称:设备制造状态可视化开发项目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上海
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建设一套基于 5G 技术的移动视频监督平台软件和配套硬件设备,实现制造状态可视化、远程监督及远程技术支持、监造过程监督记录等核心功能。详见《基于 5G 技术的移动视频监督平台需求说明书》。
3. 投标人资格
3.1 一般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3.1.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1.4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
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3.1.5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8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1.9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原厂授权函。
3.2.2 投标人持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07-03(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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