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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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E6109003546tkeqcn)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0.32万元,招标人为平利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占地面积472.25平方米,新建4层框架结构业务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1000.87平方米,以及房屋装修、场地硬化、绿化、围墙、大门等附属配套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信誉及其他要求:
①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中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来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未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
②近三年内(2022年06月0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③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省进陕施工企业基本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委派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④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2 09: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