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湘产业园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宁夏
-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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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湘产业园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湘产业园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总用地面积222773㎡(约334.16亩),一期建设规划用地面积90851.29㎡ (136.28亩),建筑面积47710.7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2#原材料仓库、3#成品仓库、4#物资回收处、5#化学品仓、6#餐厅(消防水池泵房)、 7#门卫、8#门卫、9#综合楼、11#锅炉房、12#餐厅、13#生产车间、14#门卫建、构筑物的土建、配套的室外工程等内容。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
2.3招标范围:
(1)项目管理:统筹组织协调项目各阶段的工作,协助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管理及参建单位、供应商的管理,对项目进度、安全、质量、投资及验收进行严格全过程把控;
(2)工程监理: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及安装,包含施工准备期、实施期、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在内的全过程“三控三管一协调”监理服务,以及水土保持测监理工作;
(3)造价咨询:工程变更、工程量签证和工程索赔服务,以及进度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施工阶段驻场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和竣工阶段相关造价服务。
(4)质量检测:委托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结构检测、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全部质量检测服务(包括见证试验和常规试验)并进行质量检测管理,满足各阶段质量验收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界满时止。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审核通过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建筑)或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其他主要负责人:(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2)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以不同投标人的单独身份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4 18: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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