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黔南分公司荔波县公立医院-智慧信息化建设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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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 2025 年中国电信黔南分公司荔波县公立医院-智慧信息化建设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GZBBFA20250625000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卫健委相关政策和规划要求,为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及公立医院信息系统达标提级建设,荔波县人民医院、荔波县中医医院及荔波县妇幼保健院是本次信息化建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在新的发展阶段里,将采取“满足现阶段需求、适当超前”的策略,在智慧医院的框架内围绕“电子病历 4 级(往 5 级发展)、智慧服务 2级、智慧管理 2 级”进行信息化建设规划,对荔波县 3 家公立医院进行院内信息化建设。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2025 年中国电信黔南分公司荔波县公立医院-智慧信息化建设服务采购,本项目为单项合同形式,预估服务金额 950000 元人民币(含税)。
1.2.2 合同有效期:120 个月。
1.2.3 服务时间:乙方应当于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完成本合同项目服务提供并通过验收。
1.2.4 服务地点:贵州省范围内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950000 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分项限价限价见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 点 | 交货期 | 
| 1 | 2025年中国 电信黔南分 公司荔波县 公立医院- 智慧信息化 建设服务采 购项目 | 服务 | -无 | 896226.41 | 黔南 | 8个月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1 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有效供应商数量 | 成交候选人数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 2 | 1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95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06 月 27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2 年 06 月 27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2 年 06 月 27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3 17:00附件下载
2025年中国电信黔南分公司荔波县公立医院-智慧信息化建设服务采购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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