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静游村猪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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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静游村猪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401010786A2516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
一、招标条件
下静游村猪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10786A25168001),已由娄审管审批字〔2025〕31号文件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娄烦县静游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001.00 m²(全部为地上建筑);其中:1#猪舍1800 m²(2F),2#猪舍1800 m²(2F),辅助管理用房201 m²(1F),堆粪场200m²(1F)。
2.2 建设地点:娄烦县静游镇下静游村韩家沟中段。
2.3 投资额:977万元。
2.4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招标内容为主体建筑物的土建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暂存池、黑膜发酵池、蓄水池等构筑物工程;监控系统、饲喂系统、刮粪系统、环控智能控制系统等智能化工程,室外道路硬化、绿化及综合管线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 计划工期:12个月。
2.6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2 20:00附件下载
下静游村猪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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