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大坝三期5、6号脱硫吸收塔效率提升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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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三期 5、6 号脱硫吸收塔效率提升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6006,招标人为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建有 2 台 600MW 亚临界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系统由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PC 总承包建设,分别于 2009 年 3 月、 4 月投运,采用石灰石 - 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配置,不设置 GGH ,每座吸收塔设三台浆液循环泵。
2013 年、 2014 年对 5 、 6 号脱硫系统进行了增容改造。改造设计对应脱硫入口二氧化硫浓度为 5900mg/m3 (标态、干基、 6%O2 ),在设计工况下脱硫效率不小于 97% ,且 FGD 出口 SO2 的浓度 ≤ 177mg/m3 。
增容改造方案:采取在单台炉原吸收塔三层喷淋层基础上增加二层喷淋层、增加二台对应新增喷淋层的浆液循环泵,增加吸收塔浆池容量增加 4 米,以及相应系统设备的扩容和增加,新增氧化风机 1 台 / 塔。
2016年对5、6号脱硫系统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按吸收塔入口烟气量2411500 Nm3(标态湿基,6%O2),在燃用设计煤种时,吸收塔出口二氧化硫含量不超过30mg/Nm3(干态,6%O2)。
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将吸收塔第三层喷淋层移至最上层,吸收塔最低要求提升 3m,在原吸收塔第三、四层喷淋层之间加装烟气均流装置,利用托盘持液层实现分级喷淋;改造升级原喷淋层之间的提效环,避免烟气短路现象;将喷嘴更换为高效喷嘴,提升吸收塔整体脱硫效率。改造后,吸收塔直径18.3,吸收塔高度不低于47.7m。系统阻力增加小于950Pa。吸收塔浆池增加浆液分离器,进行浆池pH分区控制。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改造设计、制造、供货、拆装、包装和运输、检修、现场施工、性能试验以及项目实施后所需的技术服务等,全面恢复二氧化硫吸收系统性能,保证招标人机组在任何负荷工况下脱硫效率 ≥99.3%;脱硫系统出口 SO2 浓度< 35mg/Nm3;出口烟尘浓度<5mg/Nm3;并保证喷淋管及喷嘴使用寿命≥10年,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根据设计整体更换#5、#6脱硫吸收塔喷淋管及喷嘴(共10层),喷淋层主、辅支撑梁更换(共10层)及塔壁防腐层修补;
( 2)根据设计整体更换#5、#6机组吸收塔管式除雾器、屋脊式除雾器及冲洗水管,支架整体更换,下部冲洗水管由单排优化改进为双排水管(含喷嘴),所有管道均为螺纹连接。
( 3)根据设计整体更换#5、#6机组托盘层和支撑梁,托盘层材质2205。
( 4)根据设计在净烟道出口处加装挡板门及整套辅助系统。
( 5)更换#5、#6吸收塔氧化风支管,材质更换为2205,法兰连接。
( 6)根据设计更换吸收塔整套密度计和PH计。
( 7)#5、#6机组脱硫装置性能试验:性能保证值必须满足机组0%-100%BMCR 任何负荷运行工况下脱硫效率≥99.3%;脱硫系统出口 SO2 浓度< 35mg/Nm3;出口烟尘浓度<5mg/Nm3,依法依规排放。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 #6机组 计划实施工期为 2025年09月01日-2025年10月30日。#5机组 计划在 2026年机组A修期间 实施 ,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 55天。
2.1.5 项目 地点: 宁夏青铜峡 国能 宁夏 大坝 三期 发电 有限 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脱硫系统增容改造或脱硫系统检修或超低排放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700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①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②【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