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5年化学试剂及玻璃器皿框架协议化学试剂和玻璃仪器招标公告
天津

附件下载
正在报名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5年化学试剂及玻璃器皿框架协议化学试剂和玻璃仪器(招标编号:NWZ250701-3901-085740)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化学试剂和玻璃仪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25年化学试剂及玻璃器皿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烧器类玻璃仪器 | 1.000 | 批 |
2 | 生物医药类玻璃仪器 | 1.000 | 批 |
3 | 其他玻璃仪器 | 1.000 | 批 |
4 | 广范PH试纸 | 1.000 | 批 |
5 | 其他化学试剂 | 1.000 | 批 |
6 | 其他各种玻璃仪器、化学试剂 | 1.000 | 批 |
7 | 化验室用瓶塞 | 1.000 | 批 |
8 | 生化试剂 | 1.000 | 批 |
9 | 化验室用瓶刷 | 1.000 | 批 |
10 | 实验室用耗材 | 1.000 | 批 |
11 | 基准及标准试剂 | 1.000 | 批 |
12 | 玻璃搅拌棒 | 1.000 | 批 |
13 | 标准(磨)口类玻璃仪器 | 1.000 | 批 |
14 | 非玻璃器具 | 1.000 | 批 |
15 | 其他化验室用杂件 | 1.000 | 批 |
16 | 油脂分析类玻璃仪器 | 1.000 | 批 |
17 | 进口试剂 | 1.000 | 批 |
18 | 气体分析玻璃仪器类 | 1.000 | 批 |
19 | 皿管类玻璃仪器 | 1.000 | 批 |
20 | 容器类玻璃仪器 | 1.000 | 批 |
21 | 色素、指示剂类试剂 | 1.000 | 批 |
22 | 剧毒品、易制毒试剂 | 1.000 | 批 |
23 | 石英玻璃仪器 | 1.000 | 批 |
24 | 量器类玻璃仪器 | 1.000 | 批 |
25 | 无机试剂 | 1.000 | 批 |
26 | 坩埚 | 1.000 | 批 |
27 | 漏斗类玻璃仪器 | 1.000 | 批 |
28 | 有机试剂 | 1.000 | 批 |
29 | 色谱试剂和制剂 | 1.000 | 批 |
30 | 化工定制试剂 | 1.000 | 批 |
31 | 滤纸 | 1.000 | 批 |
32 | 其他试纸及滤纸 | 1.000 | 批 |
33 | 蒸馏冷凝类玻璃仪器 | 1.000 | 批 |
34 | 精密PH试纸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能够少量分散供货(最小包装)至指定实验室,紧急计划送货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随货需附带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及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2)标的物属于易制爆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 (3)标的物属于易制毒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 (5)投标人承担危化品运输的,需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运输委托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 (6)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与发票须对应 (7)投标商对报价明细中所有物资进行报价,报价为含税到货价(包含运输、技术服务等各项费用在内),投标商不得漏报、不得调整报价清单格式,如有修改和漏报做否决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7 09:0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