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司新气管道和长郴管道等12座站场HAZOP分析技术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
湖南
-郴州市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09时 24分 04秒
一、概述
湖南公司岳阳作业区岳阳计量站、云溪分输站、岳阳南分输站、岳阳分输清管站,长沙作业区长沙中心站、长沙分输站,湘娄作业区湘潭分输站,株洲作业区马洲村分输清管站、株洲分输清管站,衡阳作业区红茶亭首站、衡阳分输清管站,永郴作业区邓家塘分输清管站共12座站场HAZOP分析即将到期,为充分识别站场设计和运行过程中潜在安全问题,加强工艺安全管控,制定科学有效的管控措施,切实提升站场的工艺安全管理水平,需组织开展HAZOP分析。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暂定2025年7月30日-2026年3月30日
质保期限(月):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描述 |
|---|---|---|---|
| 1 | 1 | 湖南公司新气管道和长郴管道等12座站场HAZOP分析技术服务 | 对岳阳作业区岳阳计量站、云溪分输站、岳阳南分输站、岳阳分输清管站,长沙作业区长沙中心站、长沙分输站,湘娄作业区湘潭分输站,株洲作业区马洲村分输清管站、株洲分输清管站,衡阳作业区红茶亭首站、衡阳分输清管站,永郴作业区邓家塘分输清管站共12座站场开展HAZOP分析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证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至2024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将被拒绝。 2.3 信誉要求 2.3.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3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响应人黑名单。 2.4 业绩要求 2022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人具有类似石油化工工程HAZOP分析业绩至少1项。 (注: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响应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2.5 人员要求 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涵盖主席员培训的功能安全工程师证书或证明其可作为HAZOP分析主席员的证书),具有类似石油化工工程HAZOP分析业绩至少1项。(注:响应人提供证书复印件。) 2.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07-03 14:1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