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音视频记录仪采集站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音视频记录仪采集站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DCWD2025-06-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音视频记录仪采集站购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音视频记录仪采集站共20台(8路16T采集站12台, 12路16T采集站8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1个包件,为黄岛等站配备音视频记录仪采集站20台(蓝村西站7台、潍坊东站2台、潍坊站1台、昌乐站1台,诸城站1台,(8路16T)12台;青州市南站2台、即墨、芝兰庄、潍坊西、黄岛、胶州、娄山各1台,(12路16T)8台)。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7月31日前。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信誉要求及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②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③供应商近一年内(截止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④供应商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⑤供应商未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的物资设备的情况,查询方式:通过“平台”网站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4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供应商需为产品制造商且具备中国产品质量认证检测管理中心出具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3.1.6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来(截止投标之日,下同)须至少具有1个铁路路内采集箱或者采集站类供销业务(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发票)。
3.1.7供应商提供的平台软件须具有信息安全等保三级备案证明;
3.1.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