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公安局2025年度新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5-CS3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公安局2025年度新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06月3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平台(河南省 ·林州市)》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 - 2025年07月07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07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申请人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内任意一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
3.2 供应商需具备《特种行业(刻制印章)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附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申请人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内任意一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附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更正日期:2025年06月30日11时5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州市公安局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
联系人:刘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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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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